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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小三隐忍上位后,竟亲手报复丈夫,男人 [复制链接]

1#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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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程先生的关系见不得光。

程先生功成名就,妻子是青梅竹马,人也漂亮。

程先生每周末来我这留宿,我俩疯狂到昏天黑地。

我从不逼他离婚,他却不顾一切想要娶我。

1

程先生说他家的*脸婆越来越不像话了,好不容易见次面,还拿啤酒瓶打破了他的头。

我打身后抱住他,脸贴在他背上,柔声说亲爱的,我好担心你啊。你要出事了我可怎么办呢。我的生命里,就只有你啊。

程先生喉头动了动。

程先生斜叼起一根烟,说他会离婚。

我低声说你别为难。你这样的身份,离婚对公司不好,对你也不好。

“那你呢?”

“我不重要。”

我轻抚他脸颊,说亲爱的,能一辈子陪在你身边,就是我最大的心愿了。

程先生走的时候,我站门口目送他,他车开的很远了,后视镜里看见我潸然泪下的一双眼,猛砸了一下方向盘。

他折回来抱住我,狠狠的,像要把我揉进骨头里去。

“阿羽,我爱你。我跟你发誓,我程念余生只为阿羽活。死也甘愿。”

好重的誓啊,像不像爱情?

要不是程先生年轻时为他家的*脸婆疯魔,拿钢针刺破了我眼球,将我的头摁进马桶,逼我吃下一矿泉水瓶的蟑螂,他这会儿红着眼,斩钉截铁的誓言,我还真就信了。

2

我是这世上,最了解程先生的人,比他自己还要了解他自己。

13岁前,程先生家境富庶。

13岁后,他父亲出轨,风评降低,对手做局陷他家破产,程老爷子跑路,他母亲自杀。

昔日温润如玉、人见人爱的贵公子堕落成了校园渣滓,街头混混。

大家都说人的命,天注定,程家合该就此没落,世世代代,男盗女娼。

18岁,程先生遇到了人生的重大转折。他和四个狐朋狗友在KTV唱歌时,被一个疯婆子提着斧头追砍。

手段残忍,场面血腥。其他人都死了,只有程先生因为心脏长在右边而幸存。

从那后程先生就变了一个人,洗心革面,奋发图强。程家东山再起,一跃成为整个白城炙手可热的家族。

程先生算好人吗?我收集资料分析了他十三年,给不出自己一个答案。

程先生吃素,在佛前供了长明灯,祈祷国泰民安,还投资了很多孤儿院、希望小学。他资助了不少大学生,还担任未成年人保护的公益大使。

我见过他在佛前低眉顺耳的模样,眼里溢满了虔诚,我知道他是真心的,至少在那一刻。

我也见过他叫人将十三岁的小姑娘勒死,塞进麻袋里沉江;还见过他让人躺在草坪上咬着高尔夫球,他挥杆去打,一杆失误,那人的下巴就掉了,牙飞出来溅在我雪白的裙摆上,红喇喇了一片。

我坐在草坪上,吓的像只无路可逃的老鼠。

程先生回头看我的眼神些微尴尬,些微歉意,他过来拿毛巾在我裙子上拼命的擦,我瞧见他腮帮子鼓了鼓,他低了头,不敢看我。

是啊,陷入爱情的男人,总会想要在爱的人面前,表现得好一分,再好一分。

连程先生也不例外。

他说过,无论如何,他都想让我觉得他是个好人,是个很好的人。

可笑。

但爱情是会消失的,不是吗?

他也曾爱过他的小青梅老婆,为她要死要活,不是吗?

如今呢?

我打开监控器,看见程先生家里,鸡飞狗跳。

他的小青梅老婆提着凳子将他家的家具挨个儿砸,程先生刚推开门,一个大花瓶就碎在了他脚下。

他的小青梅扑过来,尖利的指甲扎进他的血肉里:“跟我离婚?你凭什么跟我离婚?你做企业,我家里给了你多少帮助,到今天你发达了,说跟我离婚,你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!”

她红着眼,像只*,像头骇人的兽。

程先生一动不动,脸上又出现了那种漫不经心的痞笑,他歪着头,叼根烟:“我是白眼狼又怎样?”

是了,就是这个眼神。

这些年我反复做着一个噩梦,我被囚禁,被折磨,闪光灯对着我的脸,噼里啪啦,噼里啪啦。

耳边全是刺耳的哄笑声。

我跪在地上狠命捶打着地面:“畜牲、一群畜牲!你们不得好死!不得好死!”

程先生不耐烦地拉了拉领口,歪着头,叼根烟:“我是畜牲又怎样?”

我从梦中惊醒。

睡在我跟前的程先生将我紧紧抱在怀里,轻抚我的脊背:“做噩梦啦?别怕,一切有我。”

多温柔,多良善,多纯粹。

良善好啊。

知道吗?

其实将纯粹和良善踩在脚下一点点碾碎,看那双充满希冀的眸子一点点黯淡,是有快感的。

真的就有种残虐而血腥的快感。

我回抱住程先生,嘤嘤假哭,我抬起头泪眼朦胧:“我梦见你不要我了,我好害怕,我真的好害怕。不要离开我。”

程先生吻我的嘴,抚慰我,对我一遍遍说那么多承诺。

我歪着头,我忽然很想看那些承诺被我在脚下一点点踩碎的模样,想的浑身发抖,想的发狂。

3

但很遗憾啊。

我爱过程先生。

爱了很多年。

因为我认识他实在是太早了。

那会儿都还穿着开裆裤。

他是个可爱的小团子,左边脸上有个酒窝,他抬头看人时连眼睛都是清澈的,像一汪沉静的水。

我俩在同一所幼儿园。

我妈妈患有精神分裂症,经常住院,我是外婆带大的,老人家总是给我扎上满头的朝天辫。她老眼昏花,手脚也不利索,扎的歪歪扭扭。

外婆搞不好卫生,我没有其他的小朋友整洁干净,我黑黢黢的,有时候还会冒鼻涕泡。

那时候,童言无忌,却也残忍。

有天我打了个喷嚏,鼻涕喷到了手上,“呀~你好恶心!”我同桌“噌”的站起来跟老师说他不要跟我坐,因为我又脏又臭。

小朋友们都哇哇笑,指着我:“她好不讲卫生啊,她好臭!”

我大窘。

万圣节到了,老师叫小朋友们两个一组,做南瓜马车。

一如既往,没有人愿意跟我一组。

只有程先生。

程先生那时多可爱啊,白白胖胖,衣着整洁,一看就是讲究人家的孩子。

他温文尔雅,心地善良,跟老师说如果没人愿意跟我一组,他便跟我一组。

然后回头向我笑:“同学,你愿不愿意呀?”

他的声音很好听,他的笑容很干净。

那个笑容定格在我的生命里,像诸神赐予的光。

如今想起,虽恍若隔世,却也有种若如初见的苍凉。

程先生很聪明,南瓜马车很快搭好了,他还回头跟我讲笑话,我一高兴,整个人就放肆起来,打闹时一个黑黑的手印就摸在他白衬衫上了,我像被打回了原形,手足无措地看着他,可他一点都不在意。

他扯着我嘴角说,你要多笑,你笑起来多好看啊。

后来的很多年,不管生活将我折辱成什么模样,我都记得他的话,我都将自己洗的干干净净、体体面面,还有,多笑。

幼儿园结束后,我们因为学区问题分开了,直到大家考上了同一所重点初中。

报名那天,人声鼎沸,我在茫茫人海里一眼就认出了他。

他还是那样干净,眼神纯粹。

可他不记得我。

这怪不得他,我生了病,变得很胖很胖,足足有一百六十多斤,整个五官严重变形,他和朋友们有说有笑地走过我身边,一个目光都没有赏给我。

再者,我的家庭条件也不太好。

我妈妈患有精神分裂症,我不知道爸爸是谁。

应是有人占了她的便宜。

外公去世的早,我和外婆相依为命。

捕风捉影的一小撮同学说我是野种。

是啊,我真的就是野种。

因为家庭和外形,我的确自卑。

同学们也对我不太好,背地里给我起了许多侮辱性的绰号。

我是众人调笑的对象。

如果他们想羞辱哪个男生,就嘻嘻哈哈的造谣说他跟我搞对象,然后那男生就恼羞成怒,过来冲我撒火,好像不羞辱我一遍,就坐实了谣言似的。

最过分的是,一个男生,被他们造谣后,当场扇了我两耳光。

为此,我外婆来了几趟学校,讨说法。

那些人后来消停了,但这也不能改变,被我喜欢上,是一件耻辱的事,这个事实啊。

所以,我不太敢跟程先生说话。

每每想跟他打招呼,都望而却步。

我不想他因为我遭受侮辱。

然后我认真吃药,每天长跑五公里,到高中时,我病好了,瘦了七十多斤。

我五官极好,瘦下来后,颜值就显出来了,再加上学习成绩又好,在学校里也算是半个“女神”。

我运气很好,跟程先生分到了一个班,我就总想跟他说说话。

说说话就好。

我是课代表,程先生的同桌是我闺蜜,每次发试卷的时候,我都要借着和闺蜜说话的由头,在他跟前多站好几分钟,希望他注意我,抬头跟我说说话,或者问问我是谁。

可是没有。

他大多数时间都在课桌上趴着,不知是睡觉还是窝在底下打游戏。

我不知道高中时的程先生怎么会变成那个样子。

抽烟、打架、逃学、拉帮结派、暴戾、凶狠。

又或许他原本就是这样的人。

他没有那样干净的眼神了。

他的眼睛里满是戾气。

其实他很少有时间在学校里的,大多数时间他不是在网吧打游戏,就是在外头游混。

老师提起他既头疼又轻蔑,说那个人也就那样了,这辈子得把牢底坐穿。

有次我来例假,肚子疼得很,就请假回家,路上看见程先生一伙在跟人打架。极其凶狠,程度之烈让我以为他们身上都背着命案。

柏油马路上洒了那么多血,我的确吓呆了,呆到在原地走不了路,直到冲过来一些路人将他们拉开。

我挤在人群中看着程先生,像只探头探脑的鸭,他右手上有很多血,走路一瘸一拐。

我的心当时就蹙起来了。

我在书包里翻了很久,只翻出来一卷卫生纸和一瓶温开水。

我跑过去给他擦血,手抖个不停,他斜叼了烟,领口敞开,满不在乎说那血不是他的。

旁的兄弟走过,拍了下他的肩膀,冲我打口哨:“呦,小嫂子。”

我羞的无地自容。

后来我就是后悔,也有点愧疚,觉着我应该上去护着他的,他虽没受太重的伤,但应该很疼,我感觉我这个人究竟太怂。

因了那事,程先生被给了个留校察看的处分。

在学校的名声也臭的可以。

他也有点自暴自弃的味道。

上课时,他常旁若无人地走出教室,和一众渣滓趴栏杆上调笑。

程先生表面上看起来蛮招摇、蛮风光的,事实上是被主流排挤啊。

我想问他为什么,却不敢。

只听人说,是程先生家里出了事,家道中落,我很是唏嘘。

到底我是平民丫头,不知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,以为他家出事就是要吃不起饭了。

然后特别心疼,常在他桌兜里放一盒特仑苏,或者小浣熊干脆面,又或者是一个苹果。

然后他就举着干脆面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调笑:“呦!是哪个小美女给爷放的啊?爷最爱吃了!站出来!爷宠幸你。”

我当时脸就红了,羞得很,趴在课桌上装睡,觉着他这个人怎么能这样,但心里头也还是漫上了难以名状的甜。

但我还是被发现了,有一天,上体育课我去小卖部买东西,觉着新出的牛板筋挺好吃的,心里惦记,就给他带了一袋,偷偷塞进他课桌。

他不知道来教室拿什么东西,逮住了我。

他攀住我的胳膊,扬眉漫不经心:“原来是你啊,小东西。”

我推开他,转头就跑,脸也红到了脖子根。

他在我身后喊:“喂!你是不是喜欢我啊,小东西——”

“你不要自作多情!”

“切,还不承认。”

可是没多久,学校来了个转校生,长得挺甜挺美,声音也嗲嗲的,叫许萌,听说从前是他们家邻居,和他一起长大,是他的小青梅。

许萌与我不同,她性子大大咧咧的,很快就与他们玩在了一处。

许萌应算是个很智慧的姑娘,她样样都比我强——没有付出很大努力便名列前茅,人也开朗,恣意洒脱,尖子生和后进生都跟她玩的很好,老师也喜欢他。

我在走廊里经常看见许萌和程先生站在一起,两人的手搭拉在栏杆上,侧头说些什么,然后许萌就用拳头去捶程先生,程先生一边笑骂一边躲。

我低下头快步走过。

走到拐角,却也有几刻恍然。

我想我永远也不能,那样肆无忌惮的跟他调笑。

但程先生依然向我表白了,在我们高中毕业,即将各奔东西的时候。

我考上了北大,程先生发挥不错,上了个二本。

那天阳光很好,风也温柔。

我走在一树紫藤萝花架下,低头捧着一杯奶茶,一个不小心,就在转角处撞进了他怀里。

“呦!是你!”他的眼睛亮起来,“一起走走?”

我想着往后,约莫都不会见了,便点点头,跟在他身后。

我俩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,都是些学校里的闲事,细细碎碎,现在想来没什么意思,但那时怎就那么美好,满心满眼,全都是青春的味道。

我跟在他身后,低头有一下没一下地踢着脚下的石子。

直到今天我都还记得那一簇又一簇的紫藤萝花,开得那样纷繁,太热烈了,我不禁闭上眼回味,太热烈了。

程先生停下脚步,忽然回头看我,我捧着奶茶咕嘟了一口,登时噎住。不知是我噎住的样子很好玩,还是那天的夕阳太绚烂,程先生走过来刮我鼻子,歪着头笑:“你好像只仓鼠啊。”

下一刻,他就跟我表白了。

我至今还记得那天,他说爱我的时候,天旋地转,好像世上所有的花都开了,为我绽放,为我绽放。

而我升入云端,像推开了粉色宫殿门的,骄傲的公主。

4

算来,我在平日里太自卑,那时候却太自信。

或者说是太相信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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